p47陳介甫

陳介甫教授簡介
陳介甫教授,原籍福建晉江,一九四○年生於福建安溪,一九四六年抗戰後,隨父母至台灣,在台灣完成小學、中學、高中、國防醫學院藥學系、生物物理研究所學業。曾任國防醫學院藥理學助教、講師、副教授,國立陽明醫學院藥理學副教授、教授、科主任、研究所所長,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所長,美國猶他大學醫學院生理系客座教授,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及美國克里夫蘭基金會附設醫院客座研究員,香港大學醫學院生理系、南京中醫藥大學及青島大學榮譽教授。台灣教育部學術及醫學教育審議委員,衛生署醫療政策審議委員、中醫藥委員會委員,中醫藥雜誌主編,藥學雜誌、臨床藥學雜誌、亞太平洋藥理學雜誌編輯,並任多種國際性學術期刊審稿人。陳教授之研究專長為新藥研究、中藥學、神經藥理學、心血管藥理學、癲癇藥理學、藥物動力學及肝臟藥理學。
陳教授自一九七○年至二○○七年共發表研究論文四百十八篇、中文專述廿三篇、英文專述九篇、主編書七本(套)、翻譯有「印度傳統醫學」。為我國近年發表中藥研究論文於國際性學術期刊數量最多學者之一。曾獲兩次慶齡醫學獎,多次國科會獎助,於二○○○年,以對中藥吳茱萸長達二十餘年在心血管、免疫系統及化學成分的不斷研究成果,而獲第四屆立夫中醫藥學術獎。
陳教授在台灣,除在大學及學術研究機構培育醫藥專業及研究人員,也對近萬名中藥商及千計傳統整復員展開培訓工作。曾在香港大學、中文大學、浸會大學任榮譽教授或顧問。廣邀中國大陸重要中醫藥行政、教學及研究人員至台灣從事學術訪問及交流。與香港中文大學發起兩岸三地中藥研討會。分別在香港、台北、上海、成都等地舉行,對促進兩岸中醫藥學術之發展,貢獻良多。
陳教授於二○○四年退休,現除在國立陽明大學及中國醫藥大學兼任教職外,亦任志英植物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、中國醫藥研究發展基金會名譽董事長,並經常訪問中國大陸各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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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醫藥學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
陳介甫
國立陽明大學.中國醫藥大學

  自國防醫學院於民國38年遷台,繼之台大醫學院藥學系及中國醫藥學院藥學系成立之初期,國防醫學院藥學系師長大力支持,而中國醫藥研究所首任所長李煥燊先生為國防醫學院教授,第二任所長劉國柱曾就讀國防醫學院,第三任所長陳介甫為國防醫學院藥學系畢業。該所主要研究工作為中藥,與中國藥學之發展及國防醫學院淵源深切,故在中國藥學發展屆百年之時,撰此文紀念。

壹、大學與研究所
人類最重要的活動包含知識的發現及傳授,也就是研究及教育。隨著人類文化及知識的發展、知識的傳授,逐漸由一人授徒,演變成集體分工、分授知識及工藝給眾多的學生,也就是成立學校。師範學校是培養中、小學師資的。大學則培養自然、社會、人文科學及實用科學或專業人員。先在九世紀時,在義大利之撒利諾(Salerno)有醫學院之出現,十一世紀末義大利之玻洛格納大學(University of Bologna)成立,牛津大學成立於1167年,劍橋大學始於1209年,德國之海德堡大學成立於1386年,耶魯大學於1701年,普林斯頓於1746年,哥倫比亞於1754年成立。日本之東京帝大創於1877年,香港西醫書院(香港大學前身)成立於1887年,北京大學成立於1898年,北洋軍醫學堂(國防醫學院前身)成立於1901年,台灣大學1928年成立。大學之任務主為教學,次為研究或服務。而人類獲得新知的速度,自文藝復興開始,繼之工業革命,尤其近代,如滾雪球一樣,其量及速度急速膨脹,到達了所謂知識爆炸。可是在大學,講究的是無功利的學術自由及自主,以致效率不彰,而面對不同地區的要求經濟發展、及與其他國家之競爭,而要在大學以外尋找專門追求新知及應用知識的場所。早在十八世紀,工廠開始聘用研究人員(科學家)從事功利的工作。1870年在德國成立Physicalische Technische Rechsanstalt,從事工廠度、量、衡的標準化工作,之後成立的Kaiser Wilhem Gesellschaft(後改名為Max Plank)則在提供不同公司間科學合作所需的儀器及設備。在美國,愛迪生電光公司於1867年聘用20人的幹部。1901年,美國成立標準局,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,美國的公司,如通用電器、杜拜、美國電話電報公司、西屋、柯達等,才積極從事研究與開發的結合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,執行曼哈坦計畫的洛沙拉摩斯原子彈小組,則是結合政治與科學以從事開發工作的團對。
研究與開發之密切關係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才被認知。基礎研究工作與開發(應用)工作的分野也同時才建立起來。在廿一世紀的今天,台灣有「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」,我們從她的創設、發展、受支持的程度及現況,應加以反省。
貳、傳統醫學與現代醫學
醫學最原始的定義是處理因外傷及疾病所引起之痛苦及傷害。現在則認為是維持身心健康的方法。醫學也和人類的歷史一樣古老,而且和人類身心的演化緊密結合。現在的人類,大部份是50萬至30萬年前“非洲夏娃”或7萬年前生活在非洲坦尚尼亞北部「奧杜威峽谷」(Olduvai Gorge)約二千人的後代。從6萬年前,在現代伊拉克發現的尼爾安德塔人(約3萬5,000年前絕滅)的洞穴裏,一個被埋葬的人身旁,有包括麻黃在內八種藥用植物,顯示尼爾安德塔人已有使用植物藥的知識。公元前1,900年前的「漢摩拉比法典」就記載進行外科手術的收費標準。公元前1,500年埃及之「愛伯氏草藥書」有近千種的處方。希臘的希波克拉底(公元前460-377年)認為人體有四種元素(氣、土、水、火),而人體是由血液、黏液、膽液、憂鬱液控制的。古印度醫學的「阿優吠陀」的基本原則是「五元素論」(空間、風、火、水、土)及「三體液論」,即風、膽液、黏液控制身體的功能。中醫的中心思想是陰陽及五行(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),而用針灸、拔罐、含不同性味的天然物用「驅邪扶正」的原則處理疾病。所以不同傳統醫學,其相同之處為
1、古典美索不達米亞、印度及中醫都有宇宙、人體對應,甚至天人合一的說法。
2、生命體內所含構成宇宙的元素不平衡,是致病之源。
3、使用天然物去強化精神及元素之平衡。
使用生理生化證據的西方醫學興起不過百年,其使用之抗生素、疫苗、精細外科手術及公共衛生之應用,是近代人類平均壽命延成的主因。但體內環境平衡(Homeostasis)的觀念,於1879年及1929年分別由法國之伯納及美國之甘隆提出。咸認體內酸鹼度、電解質、內分泌、神經信息傳遞物質、營養物質的不平衡或細胞代謝物的堆積,是疾病或身體不適的根本原因。物理、心理、外科手術及藥物處理,都和中醫等不同古代醫學「驅邪扶正」的觀念相同。可是現代醫藥之應用是昂貴的,人類貧富兩極的惡化,使得全世界一半人口的窮人,無法享受現代醫學的好處。
參、中醫學之沒落
自十九世紀以來,飽受列強之苦的中國,失去了自信心,同時美國教育學家傅雷史鈉(Abraham Flexner, 1866-1959)分別在1908年及1910年,就美國大學及美國與加拿大155所醫學院之場所空間、經費、師資、課程加以分析、批評,而迫使醫學院教育大力改進或關門停止辦學。
在中國,中醫藥之應用為「一針,二灸,三湯藥」,可是清道光二年(1822年)下詔稱:「針刺火灸,究非奉君之所宜,太醫院針灸一科,著永遠停止。」,此以意識或君權的態度處理醫學之應用,使針灸從殿堂之上,移至江湖術士之中,至150年後,針灸才翻身被全世界肯定並應用。而1914年,北洋政府之教育總長汪大燮,將中國醫藥學剔除於大學醫藥學課程之外,我們不知此決定是否與Flexner 1910年之報告有關,但證之,現在中醫藥學被接受、在大學中傳授,顯然當年之決定,即使存心是好的,但顯然也是草率的決定。至民國12年,國民政府取締中醫施行細則發佈。進一步,國民政府公佈不許中醫進入大學學系的法令。民國18年(1929年),西醫全國公會理事長余巖提議「廢止舊醫」,以掃除醫事衛生之障礙。民國19年(1930年)「西醫條例」公佈。其時,譚延闓、胡漢民、卲元沖、焦易堂、陳立夫等以少數之西醫師主在大城市為高官富賈看病,廣大的鄉村人民病痛主由中醫藥處理,政府公佈之「西醫條例」(廢止舊醫)根本無法執行,而於同年5月7日在中央政治會議中提議設立「國醫館」(得附設國醫學校、國醫院),旋即明令設立,以陳立夫任理事長、焦易堂任館長,再於民國23年(1934年)1月4日中全會決議,由政府撥款興建中醫專門學校及中藥製煉廠,9月於立法院通過「國立中醫研究院組織條例」,將前改為學社之中醫學校又恢復學校名稱。民國25年(1936年),國民政府公佈前於21年12月立法院通過之「中醫條例」,民國28年(1939年)5月,教育部公佈「中醫專科學校課程草案」。民國32年(1943年)政府公佈之「醫師法」明訂中醫師之取得資格。民國37年(1948年),國民大會要求政府在各省設立中醫藥研究院及專科學校。而在抗戰期間,教育部設立之「中醫藥研究所」,由經利彬任所長。
肆、台灣中醫藥學之再起
政府遷台後,民國41年9月24日中醫師胡筱川、10月28日台灣省中醫師公會、12月12日中華民國醫藥學會、42年2月3日台灣中國醫藥社,分別向立法院請願設立中醫學校。至民國44年12月24日立法院教育、內政委員會審查該等請願,建議「提請院會將本案函請行政院從速擬定中醫學校規程,並積極籌設學校培植中醫醫藥人才。」。民國45年(1956年)3月16日於第一屆立法院第17會期第9次會議,經伍智梅、白如初、王寒生、白健民、郭登敖、趙家焯、劉振東、馬濟霖、唐嗣堯、李煥之、汪漁洋、汪秀瑞、雷殷、楊一峰、陸宗騏、袁良驊、周雍能、潘衍興、李慶麐、陳紫楓、陳海澄、喬一凡、何景寮、謝仁釗,分別提出意見,而於3月27日上午9時在417位出席立委(請假17人,缺席78人),決議「函請行政院籌設中醫學校及中醫藥研究機構」。民國45年6月5日下午3時,教育部在張其昀部長主持,與會委員杜聰明、柳安昌、經利彬、魏火曜、覃勤、賴少魂、趙峰樵、林諷葊、何人豪、盧致德、高天成、李士僅、郭松根、夏德貞、陳翠玉、王祖祥、張智康、張忠信、朱仰高、胡振華、劉驊南等20餘人,決議恢復「中國醫藥研究所」,先設籌備委員會,推定杜聰明、盧致德、經利彬、覃勤、柳安昌、孫雲燾、劉贊周、李煥燊為籌備委員,並由國防醫學院李煥燊教授為籌備處主任。同年,私立「中國醫藥學院」成立。
伍、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緣起與沿革
民國45年3月,立法院第一屆第11次院會通過中醫教育法案:設置中醫學校及成立研究機構。院會審查時,不少委員建議優先成立研究機構,並列為第一原則,最後表決通過第二原則,以中醫學校與研究機構同時設立。
而民國46年於台北市南海路獻堂館成立中國醫藥研究所籌備處。民國52年10月22日,正式在新店成立「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」。由李煥燊教授任所長。其時組織規程可聘研究員、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共5人,行政人員11人。至民國69年1月22日修訂組織規程,可聘研究人員10人,行政人員6人,含所長共17人,得附設診所、藥圃、製藥廠,其組織規程均另定之。人力、經費、研究場所及設施之不足,使得該所主要的貢獻為中醫藥典籍之整理。在陽明醫學院成立後,韓偉院長於72年8月9日,奉 行政院政務委員李國鼎先生之指定,草擬中醫藥現代化方案,以供決策方面之參考。陳介甫教授及台北醫學院柯文昌教授再奉 韓院長之交待,陪同至韓國、日本考察中醫藥之發展,及收集有關文獻資料,並考量島內中醫藥教學研究之現況,建議:一、鼓勵各醫學院及大專院校成立以研究中醫藥為重點之研究所,以訓練人才。二、增加中國醫藥研究所之編制及預算,以提升其研究成果之質量。三、協助中國醫藥學院充實師資及設備,以提升其教學與研究水準。四、協助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,以發揮其功能。
在民國75年1月1日,50位從事化學、藥學及藥理學的學者連署「對國內中藥及天然物研究的關切與期望」,希望彼此相互支持,配合有組織的長期合作,設立「中藥及天然物」研究中心。民國76年2月,教育部長 李煥先生指示成立「中醫教育研究改進小組」,並推選陳介甫教授為小組召集人,在 毛高文部長之關切下,經半年十餘次召集國內有關醫藥學界專家學者討論,而完成如何改進中國醫藥教育及研究有關問題之建議書,策略為:一、教育部應加強對「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」任務之支持,廣列研究經費,以從事長期性有系統之研究。二、成立中醫藥研究群,並宣示從事中醫藥研究工作者,宜按國醫館於民國21年通過之學術標準大綱五項原則對中醫藥加以整理。另提出八項執行要點,並強調中醫藥之科學化為長期性工作,應列為行政、教育及研究機構之政策性長期堅持重點,以防「人治」而造成「人亡政弛」之敝。民國77年「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」劉國柱所長請辭,畢業於國防醫學院,在陽明醫學院任教之陳介甫教授於4月1日受聘為第三任所長。發現該所位於新店之研究場所竟連自來水也沒有,而引用山泉水為清潔飲食之用。但在毛高文部長、陳倬民司長大力支持下,迅即擬定「五年工作計畫書」,內容包括成立研究群、組織條例草案之提出,及研究大樓興建計畫。至民國84年元6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編制員額為72至99人之組織條例,並於元月28日公佈實行。興建於陽明大學校區之研究大樓亦於民國85年完工啟用。另爭取到160餘甲之土地,以規劃成立國家藥園。此所自民國53年至76年(1964-1987),23年間共發表研究論文101篇,主要刊登於國立中醫藥研究所年報及其他國內期刊。自民國77年至85年(1988-1996),8年間共發表論文194篇,期中128篇發表於國外學術期刊。民國86年至95年(1997-2006),每年平均發表研究論文60篇以上,大部份刊載於國際性學術期刊,研究內容之深度逐年顯著提升,如被接受發表於J. Biol. Chem., Mol. Pharmacol., JPET, Br. J. Pharamcol., Eur. J. Pharmacol., BBRC, Life Sci., Planta Medica., Hepatology, J. Liq. Chromat., Heterocycles, Phytochemistry等。目前該所研究人員僅20餘人,平均每人每年發表約3篇研究論文,其學術成果已獲國際注目。但預算員額與組織員額猶有很大距離。研究經費與中央研究院或國立大學相比也大大不如,研究人員缺乏研究助理,技術人員明顯不足,而如何聘用博士後研究人員,都是要再予改進之處。此所經八年完成立法過程,九年完成研究場所之興建,至今啟用才十年,此後何去何從,除非有更美好的前途,豈能再嘗大興土木之苦。
中醫之診斷方法,尤其脈診,為最有開發價值者。針灸之應用及研究,在處理不同的痛,已有相當成果,但傳統上,針灸不只用於處理痛,其他應用的機理及推廣是值得探討的。中藥之研究,全世界之學者,最用心之處為單離藥效成份,再化學修飾,以期開發出新藥。但是研究過程中,經常發現分離的藥效成份比本來的提取物或方劑藥效為低,毒性又大,或不安定,所以配方的原理,或如何製造品質穩定的處方、單味藥,或它們的部份純化物,是最合乎中藥應用原理的研發。其他研發包括中西藥併用的製劑,尤其中藥與學名藥組成新配方,更值得發展。